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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外国人患可以得到保障

字号:T | T | T 2012-11-27 15:09:11来源:韩国医疗观光新闻评论()条点击:
导读:“韩国国内医疗机构在一年内发生了3600件赔偿纷争事件,不容忽视。韩国政府决定,在海外患者维持过程中若发生医疗纠纷问题,将由仲裁院进行裁决。”

损害赔偿金外国人患者也可得到保障
   2012年6月25日,医疗纷争调节仲裁院(院长 邱昊景)具宏亩调查官参加了由韩国保健福祉部主办,首尔大医院协办的“确保维持医疗观光咨询公司的活性化及安全性说明会”,并在会上上做了演讲。说明会上提出
“韩国国内医疗机构在一年内发生了3600件赔偿纷争事件,不容忽视。韩国政府决定,在海外患者维持过程中若发生医疗纠纷问题,将由仲裁院进行代替支付。这项制度可以让患者们得到相应的赔偿,维护自身权利。” 
    
   代替支付制度是指医疗机关支付赔偿金困难时由仲裁院代替支付的制度。具检察官表示“并发症,副作用等医疗事故是难免会出现的。整形美容是把双刃剑,特别是采用最新研发的医疗技术治疗的话,其中难以避免副作用的发生”。
      
   手术前在和医院签手术同意书的时候,如果加上一条“若发生医疗纷争或事故交由仲裁院负责判决”这样的条文,会对患者就医带来很大的帮助和法律保障。此外,在签同意书的时候,需要注意‘调节’和‘仲裁’这两个字眼。‘调节’是当事人单方面提出协议案,另一方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而‘仲裁’是由审判员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决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接受。所以对于签证时间为90日或延长到120日的外国人患者来说,‘仲裁’制度会给患者带去更多的便利。
 
   具调查员强调 “因为无法完全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所以只有很好地做好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方案来解决医疗纠纷。” 仲裁院不仅只是扮演维护患者利益的角色,同时也扮演着维护医疗机构形象角色。”
 

郑芝溶 记者
黄静茜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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